【“知·新”服务】申请主体注意!预审申请文件更新了
发布时间:2024-01-22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已于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促进专利创造、保护和运用,支持全面创新。无锡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根据本次新修订的版本,及时更新了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承诺书》和《发明/实用新型预审申请文件自检表》,并在预审管理系统的下载中心进行了更迭,请各创新主体和代理机构在提交预审案件申请文件时,下载并使用2024版本。主要修改内容除了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相关条款的更新,还更新了《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和发明专利关于一通、二通的答复时限。

同时预审管理系统也更新了《备案申请表》和《专利代理机构登记表》,请需要预审备案的创新主体和需要注册的代理机构在申请时使用2024版的《备案申请表》和《专利代理机构登记表》。(见附件)

特此提醒。


   附件: 

预审承诺书(试行).doc

发明、实用新型预审申请文件自检表.docx

预审备案申请表2024版.xlsx

专利代理机构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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