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取消部分单位专利预审备案主体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1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92号)《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办字〔2023〕2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无锡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集中取消99家单位在无锡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专利预审备案主体资格,现予以公布。
联系电话:0510-88722618


 附件:

 取消专利预审备案主体资格名单 

(2024年第一批)

图片1.png

(扫码查看)


无锡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10月21日






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83号汇创大厦2号楼2楼

电话:0510-88727828,传真:0510-88727828

Copyright © 无锡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版权所有 ICP备案编号:苏ICP备20220175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