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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新”科普】申请主体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后,是否可以提交主动补正和修改的请求?
发布时间: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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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根据《承诺书》的规定,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自愿放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规定的对申请进行主动修改的权利。

若申请人擅自在审查过程中提交主动修改或补正,该专利申请将自动转为普通申请。
因此,申请人在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请求书中须勾选“申请人声明,放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规定的主动修改的权利”。
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中无相关项目,但申请人仍应遵守承诺书规定,放弃主动修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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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讲解:

申请主体是否可以提交著录项目变更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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