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服务

【“知·新”科普】如果申请主体有合作的代理机构,可以将预审申请系列工作交给代理机构做吗?
发布时间:2023-09-14

微信图片_20230914163122.jpg

申请主体有合作的代理机构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委托代理机构完成专利预审申请的提交等工作,前提是上述代理机构必须在预审案件提交系统注册并与申请主体进行关联。但是代理机构不能代理企事业单位的备案申请工作。


快速预审业务咨询电话:0510-88722618

未完待续
下期讲解:

共同申请人提交专利有什么其他要求?


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83号汇创大厦2号楼2楼

电话:0510-88727828,传真:0510-88727828

Copyright © 无锡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版权所有 ICP备案编号:苏ICP备2022017584号